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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格

情人与知己

10/15/2011 11:24 am



众所周知,爱人在中国是配偶的同义词,将家庭、孩子、经济和日常生活捆绑在一起。情人的英文是lover。情人,既有感情,又有亲密的肉体关系,但是不一定有孩子或者日常生活的纠缠。知己完全可以套用美国中学生的通俗说法:Best Friend Forever (BFF)。

当然,永久也是说说而已,很可能极短暂。无论如何,是什么话都可以说,也愿意说的知心朋友。男人的红颜知己不一定有上床的关系,可是在很大程度上,特别是语言和心灵沟通方面,往往比爱人和情人更密切。

Lover翻译成为爱人,那确实是准确的字面翻译。所以,真正的爱人应该是情人。

情人与知己的关系可能会转换或者互换,然而同爱人的关系似乎很难转换或者互换。

搞糊涂了吧?这里面的关系实在是很难说清的。

其实,就字面意思而言,爱人的确切定义是彼此相爱,情人无非是彼此有感情;而知己则是有文化的人的专利,就是理解、懂得对方。雅俗共赏的近义词就是贴心、体贴。知己一旦到了心照不宣,彼此明白的地步,那就离心有灵犀一点通很近了。

无论是中文和英文,情人是个充满浪漫的词汇。美满的婚姻完全有可能将爱人、情人、知己三者合为一体。

然而,情人在中文里似乎多少有点贬义,甚至有人认为情人一般和钱有关系。实际上,情人不一定和钱有关系。

情人不一定是知己;有时候知己可以过渡成为情人;情人也有可能转换成知己。现实生活中情人大凡是以肉欲为主体,着重在对方肉体的迷恋;当然,民间的通俗称呼就是相好的。后者当然适用于贩夫走卒。

至于那些满嘴仁义道德,满肚子男盗女娼的假道学们则会喷着唾沫星子,把情人咒骂成奸夫淫妇。仔细观察那些假道学们,其实不是性无能便是性冷淡,怪可怜的,不提也罢。

知己一般是指精神层次和语言文字的交流,有那么点小资情调,更注重共同语言、共同爱好的追求。

遗憾的是,美满的婚姻是少之又少,且非常脆弱,难以持之以恒。

遗憾的是,在国人眼中,情人还隶属于地下,在中国南方,特别是珠三角地区,爱人等同于情人。不知道是人心不古,还是顺应潮流,与时俱进?

现实生活中的爱人是法定的婚姻关系,而法律仅仅允许只能有一个爱人,所以造成一个人有一个爱人,同时可以有很多知己,另外还有为数不多的情人。

家里红旗不倒,外面彩旗飘飘,对男女都适用。

这个世界很无情,但是人生是完全可以有情有义。

这个世界很无奈,但是生活依然可以是多姿多彩。

交友的第一步显然是成为知己,在众多知己中,一部分可能上升成为情人,而最终或许能找到自己的真爱。

知己侧重友情,情人凸显爱情或者情爱,爱人既偏重亲情又重视爱情。

如此理解,是否妥当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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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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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: 131
位居: Irvine

发表时间: 10/26/2011 11:23 am [第 1 楼]
引言回复

如果遵守神的道,这些关系其实是一样的。
对朋友,家人,配偶都需要付出爱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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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therine g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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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: 9
位居: 温哥华

发表时间: 10/29/2011 12:59 am [第 2 楼]
引言回复

说的透彻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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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rkpouch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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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: 2
位居: 洛杉矶

发表时间: 11/05/2011 1:31 pm [第 3 楼]
引言回复

情人是有性关系的男女关系, 而红颜知己是彼此相知互相欣赏, 但没有性关系. 情人很容易得到, 差不多互相看着有性的反应, 就可以产生关系, 这种关系到处都可以看得到. 而红颜知己却不是很容易看到的, 彼此真正心心相印, 还有很高层次的感情融合, 绝不是有了性关系就能产生的. 情人间可以有强烈的激情, 可能一日不见如隔三秋, 见了面如干柴烈火, 但火太旺则易竭, 不能持续很久, 不然人很快就会烧成灰烬. 而红颜知己却可以几年杳无音信, 不会因为时空的阻隔而消失, 再见面也一样不会那么强烈的如烈火, 当然久别相逢会兴高采烈, 彼此畅谈如饮甘醇的美酒, 是思想,感情,意识上的愉悦, 和肉体的感官刺激不可同日而语, 而红颜知己和外貌并无太大关系, 因为这种关系是情感和思想的交流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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